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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百家金属表面处理企业环保培训开讲

  为进一步学习和宣传新《环保法》及4个配套法律法规,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服务指导全县重点排污企业进一步规范环境管理行为,8月14日下午,海盐县环保局组织开展全县119家金属表面处理企业环保培训,包括酸洗磷化、电镀、铝氧化等重点行业。

  记者了解到,培训会上,县环保局向百余家企业及企业“当家人”发放了《海盐县重点排污单位环保诚信守法承诺书》、《致全县企业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一封公开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解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预防环境污染犯罪宣传手册等资料。

  “各企业要认清形势,切实提高环保责任意识,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狠抓内部管理,对企业开展一次‘体检式’自查整改活动,以此适应环境监管新要求、新标准。”县环保局局长郑彪认为,企业方面应该自加压力、查找漏洞、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隐患点,针对处理设施不健全、设施运行不稳定、环评和审批手续不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切实把环境问题和环境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如何贯彻新《环保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治污主体又需要履行哪些责任?据介绍,企业方面应当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按要求落实固废管理制度,做好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合法处置;建立事故预警机制,高度重视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排查,坚持做到“四个自觉”,即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约束排污行为、自觉合理利用资源、自觉实施绿色发展。

  此外,企业应该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减少环境污染危害、按照排污标准和总量排放、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布污染信息、建立环境保护制度等措施,确保企业生产的环保与安全。

  随后,县环保局固废管理科和法规科有关负责人分别对参与培训的企业人员进行了培训。固废科科长汤利忠针对全县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实际情况,从目前面临形势、固废总体规定、危废管理要点及评判标准等方面细致讲解,为企业固废管理把脉。法规科科长陈雪芳围绕新《环保法》修订背景、新《环保法》亮点、配套办法解读、“两高”司法解释分析、企业环境管理简介等方面进行仔细讲解,从而进一步强化企业“当家人”的法律法规意识与环保责任意识。

  当天培训会上,县环保局还牵头建立了海盐金属表面处理环保企业群,以便于环保政策传达与行业内信息交流。当天,各企业还签订了《海盐县重点排污单位环保诚信守法承诺书》,表态将为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海盐建设作出贡献。

  据了解,此次金属表面处理企业环保培训是县环保局举办的全县重点排污单位系列培训班之一。接下来,县环保局将根据日程安排,分别开展造纸、印染、化工等行业企业分批专题培训,力求进一步推广先进治污经验,构建多元环境安全预防体系,从而使企业自觉形成环保守法习惯。